關於會員

第八屆審議委員會

審議委員:

1.由不計名投票選出四位代表。

(1)北區:  捷安救護車事業有限公司  劉詠嘉 董事長

(2)中區:  以琳救護車有限公司 張心怡 董事長

(3)南區: 民安救護車有限公司 黃寶慶  董事長

(4)東區:  群眾救護車有限公司  施東成 董事長

(5) 會員代表:  聖光救護車有限公司 張椿李  董事長

2.審議委員之任期依該任理監事會之任期,並於每次會員大會選舉理監事後,由該任理監事委員分區選審議委員。

3.如審議案件與審議委員有關者,該審議委員應迴避該次審議,並由候補審議委員遞補。